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广州矿山输送带抗滚筒摩擦致燃性能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织物芯阻燃输送带的滚筒摩擦试验,其他阻燃输送带可参照执行。
2 原理
使输送带试样以180°包角包覆在试验装置的滚筒上,并承受规定的拉力。滚筒按规定速度转动,从而造成输送带试样与滚筒之间的摩擦。测量滚筒表面温度,同时观察试验中是否出现明焰或炽燃。
3 装置
输送带滚筒摩擦试验机见图1.该试验机包括以下主要部分。
3.1 滚筒
滚筒(见图2)采用45钢制作,其外径为210mm±1mm,沿长度各处的直径差值不得大于1mm。滚筒安装在水平轴上,在各种载荷下的转速应保持为200±5r/min。为此,需采用功率至少7.5kw的电机驱动之。
允许滚筒在试验中有所磨耗,只要壁厚不小于6mm即可。
3.2 测温系统
测温系统由热电偶、引电器和温度记录仪组成。
滚筒温度测量装置主要由一个镍铬-镍铬铠装热电偶组成。热电偶的公称外径为2mm,并用卡套螺纹固定于滚筒外壳上的热电偶室内,安装在滚筒内部沿外度的中部,其测量端距滚筒表面的间距不得大于0.5mm。
应注意对热电偶有效“冷端”温度的补偿或将其预先测出而在记录结果时加以修正。
3.3 拉紧系统
拉紧系统用以在试验中对试样施加压力,它主要包括一个带有滑块的杠杆和两个夹持器。通过调整滑块在杠杆上的位置,拉力系统可对试样施加6.2条规定的压力。拉紧系统的杠杆如图3所示。只要能对试样施加6.2条规定的拉力,允许使用其他加力方式。
3.4 吹风系统
吹风系统由风源和吹风管等组成。
吹向滚筒的空气流的速度应为2.0加减0.1m/s,其温度应在室温范围,但不得低于5℃,否则不得进行试验。
空气流是从与压缩空气源相接的风管上的预先钻制的单排小孔中吹出的风管水平安装在滚筒未被试样包覆的一侧,即在试样上下分支之间、与滚筒中心线等高且相距600mm的位置上。风管上的小孔朝向滚筒。
应采用测量误差不大于±5%的风速计定期对风速进行检查。检查时,风速计放在风管与滚筒之间、与风管等高且距滚筒表面200mm的位置上。
3.5 抽风系统
抽风系统由风机和风罩组成。
抽风系统用来抽走因试样摩擦而产生的烟尘,其在上述测风速位置处所引起的风速应不大于0.5m/s。
4 试样
从带的样品上沿带的纵向(即平行于带长)切取宽150mm、长不小于750mm、厚度为输送带的全厚度的矩形试样。
5 试验次数
5.1 对于上、下覆盖层厚度和材料相同的带,进行六次试验:三次有风试验,三次无风试验。
5.2 对于上、下覆盖层厚度或材料不同的带,进行八次试验:
a、先对上、下覆盖层各进行一次有风试验和无风试验;
b、对在a程序所包含的四次试验中取得最差结果的那一层覆盖层再进行两次有风试验和两次无风试验。
6 程序
6.1 一般要求
每个试验试验之前,用纱布或合适工具对滚筒表面进行彻底的擦拭,以除去上次试验留下的试样残渣和灰尘,使其光滑明亮。每次开始试验的滚筒温度不得超过30℃。
6.2 无风试验
将试样以180°包角包覆滚筒,使得试验的覆盖层接触滚筒。将试样一端刚性地固定在一个夹持器中,另一端固定在图1所示的拉紧装置上。对试样施加343N的拉尽力。启动试验机,使滚筒以200±5r/min的转速按图1箭头所示方向转动。保持343N的拉紧力,直至试样断裂。如试验60min时试样仍未断裂,则在试验机不停转的情况下按下述要求依次增加拉紧力:
a、在连续试验的30min内,采用686N的拉紧力(即增加343N);
b、如进行完a程序后试样仍未断裂,在继续试验的30min内,采用1029N的拉紧力(即增加343N);
c、如进行完b程序后试样仍未断裂,在继续试验的10min内,采用1372N的拉紧力(即增加343N);
d、如进行完c程序后试样仍未断裂,采用1715N的拉紧力(即增加343N)继续试验直至试样断裂。
在整个试验过程中注意观察试样上是否出现明焰或炽燃现象,并自动记录滚筒温度。
当出现任何一种下列情况时,在任何拉力情况下均可停止试验:
a、出现超出规范的试验结果;
b、当试样断裂后,将试样的两断裂置于3.4所述的空气流中,直至其上出现明焰或炽燃现象,或可以肯定其上将不会出现明焰或炽燃现象时为止。
6.3 有风试验
在施加3.4所述空气流的情况下按6.2的程序进行试验。